根据《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高〔2020〕30号)的要求,经专家审议,我校将拟推荐申报2021年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请在OA系统内查看。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7日
联系人:夏妍春
联系电话:50214254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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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高〔2020〕30号)的要求,经专家审议,我校将拟推荐申报2021年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请在OA系统内查看。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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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