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停车收费试运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供稿:保卫处 分享至: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及师生安全,依照校长办公会通过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上海二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停车收费实施细则》的精神,学校拟于2023109日至1015日,我校进行机动车停车收费试运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学校相关区域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核定为五级地段四等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和车型

小型车

大型车

特大型车

特种车

每小时收费

(人民币:元)

5

6

7

8

1在校内停留1小时之内免收停车费;

2按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后按1小时计并以0.5小时递进;

3超过8小时至24小时之内按8小时计;

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海二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停车收费实施细则》和校门口收费公示牌。

2.学校对所有入校车辆实施分类管理。原已登记录入系统的保持不变;按新管理办法需要登记的,请尽快至保卫处登记(1号楼107办公室)。

3.试运行期间校门道闸系统对所有进校车辆车牌信息进行识别录入但不收费。一车一杆通行,进出校门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防止无法识别造成交通拥堵,禁止车辆“抢杆通行”。

4.现滞留学校的车辆,请及时驶离,以免产生大额停车费用。

试运行期间,望全校教职工及进出学校的访客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

保卫处地址:1号楼107室;电话:50214974

特此公告!


保卫处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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