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现将202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下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家奖、科技创新奖共5个子奖项。
二、奖励范围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其中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各奖种总计不超过2项)、二等奖,授予在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2、青年科学家奖授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或在工程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或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创造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青年学者。
3、科技创新奖授予在当代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或在科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科技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团队。
三、提名要求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成果应属于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有关内容,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成果的完成人。青年科学家奖、科技创新奖提名人选应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个人会员,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奖项的候选人。经提名参评后未获奖的应有显著增量后方可再次提名参评,具体提名要求详见:https://www.chinacses.org/web/141/202503/5845.html。
四、申报程序
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业务管理平台(https://ps.chinacses.org.cn),填写提名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系统截止日期为6月12日15:00,青年科学家奖、科技创新奖系统截止日期为5月29日15:00。系统生成的提名书应与附件装订成册(科普类成果应一并提交科普作品1套),由所在部门于系统截止次日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校内联系人:黄俊奇,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