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伟大建党精神在上海的传承和践行”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哲社办发布《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伟大建党精神在上海的传承和践行”专项课题招标公告》(http://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8730),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打造与党的诞生地地位相匹配的红色文化研究高地,梳理上海红色基因的内在机理,诠释传承红色血脉的当代价值,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设立一批研究选题作为选题指南(附后)。申请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上海发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生动实践,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积累按题申报。

2.申请人也可申报自选题目。自选题目应紧扣上海电影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较强现实意义。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立项标准、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同等对待。

3.申报课题的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设计要结合现阶段电影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化对电影创作规律、产业规律和未来趋势的把握;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4.课题研究要有鲜明的创新意识。鼓励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实践突破。

5.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课题正式立项即拨付60%研究经费,剩余40%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差别化拨付。

三、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报送2篇高质量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在中央或上海主要媒体上发表2篇理论成果。

3.最终成果质量、决策咨询成果获批示或采纳情况、理论成果发表数量将作为课题尾款差别化拨付的重要依据,通过结项鉴定的最终成果将择优予以出版资助。

四、申报安排

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请各二级单位统一于2025年4月411点前将《专项课题申请书》、《申报汇总统计表》发送至kyjh@sspu.edu.cn,并于4711点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6份至科研处(综合楼801室)。

五、项目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冲、徐逸伦

联系电话:24022817、24022311

 

 

科研处

2025318

附件:1.选题指南

2.专项课题申请书

3.申报汇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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