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供稿: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直属部门:

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办公室将启动房屋、设施、零星弱电维修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内涵建设项目中涉及的配套建设项目;

2.实验室专项建设中涉及的实验室改造、维修、装修项目;

3.学院楼中涉及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维修项目;

4.公共房屋维修项目(如学生公寓、公共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

5.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包括变配电、给排水、消防、通风、通讯、网络等设施);

6.校园户外设施维修项目;

7.其他。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安全、适用、提升原则,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围绕学科和内涵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考量已有房屋建筑、设施、弱电使用情况,提出房屋、设施、零星弱电维修申报项目,填报附表123。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2.项目申报需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工程分类,分为一般类建筑装饰工程和特殊类建筑装饰工程,详见附件4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411日(周五)。请各学院、各部门41115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表/审核表以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送基建处,并同步提交电子版。纸质文件须加盖部门章,部门负责人签字。

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及信息化办公室会结合申报情况,做好梳理、对接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一)

基建处

(综合楼13楼1303室)

骆冰婕

021-50211203

xqjsb@sspu.edu.cn

联系部门(二)

后勤服务中心

金浩明

021-50214159

jinhm@sspu.edu.cn

联系部门(三)

信息化办公室

13916958720

gujun@sspu.edu.cn

附表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XXX部门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表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XXX部门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弱电零星修缮项目审核表.doc

附件4-1:关于印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房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2:关于印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3: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pdf

 

  基建处

  后勤服务中心

  信息化办公室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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