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2025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审计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a90cd2035db942f1af561b096f83fea8,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审计科研课题指南

(一)重点科研课题。

2025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内容主要为:

1.国家审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要研究:围绕上海市全面落实“五个中心”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对国家审计的要求,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推进现状,提出深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的优化建议,加快落实“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围绕审计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关注三大先导产业、科技金融、航运服务、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聚焦创新驱动、制度保障、资源配置、区域协调等开展研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国家审计促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主要研究:聚力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纵深推进。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重点跟踪全口径预算管理、零基预算改革、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情况开展研究。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国企职责与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国企投资并购等情况,厘清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国资国企做大做强。围绕促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民生项目,聚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市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等领域,聚力增进民生福祉。

3.结合“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优化审计管理。

主要研究:对标对表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解读审计立项、实施、成果利用、整改环节存在的“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实现审计工作科学规范、系统契合、质效提升。

4.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

主要研究:围绕人工智能时代审计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探究人工智能时代的审计理论框架、审计数据治理、审计模型构建,探索多维度、智能化的数据分析方法,发挥用人工智能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优势,加快平台搭建、场景应用,总结先进案例。

(二)一般科研课题。

2025年度一般科研课题研究方向主要为:其他重点领域的审计研究,包括审计综合管理及其他重要业务领域审计研究。各申报单位和部门可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拟定课题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按照《上海市审计局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填写《2025年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鼓励全市审计机关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市区联动等方式组成联合课题组,并吸收高校教师、科研机构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优势互补、合作攻关。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能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申报重点科研课题必须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科研课题申报时应同时上报课题经费预算。市局重点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区审计局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四)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请书时,需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和3份纸质件。电子文档通过审计专网“课题管理”板块上传,纸质件寄送市审计科研所,通信地址:陆家浜路1388号1013室;邮政编码:200011;联系人:池嘉怡;联系电话:63128051。

(五)申报的课题申请由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立项评审,主要评审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大纲和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及能力,择优立项。由市审计科研所组织发放课题立项通知,并于2025年7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检查。对课题组未按立项要求完成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的,缓拨或停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终止立项研究任务,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各课题组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所有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市局将于2025年10月组织开展课题结项评审。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的老师按照时间截点要求准备电子及纸质材料,盖章请走OA用印申请流程。

科研处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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