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报告等成果。重点聚焦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二、奖项设置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项15万元、一等奖每项6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单项奖每项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实行分类申报: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2、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1项。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申请评奖的成果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申请评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pj.fzzx.sh.gov.cn)进行申请,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材料报送:正式申请评奖的研究成果,其公示和征求意见无异议证明、采纳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统一汇总后提交科研处。

3、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日期:5月30日;线下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6月3日。

4、教师可积极联系并参与其他单位牵头的申报。

5、校内联系人:黄俊奇,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请注意事项.pdf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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