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8 供稿:人事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部门

为解放和增强师资队伍的活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施办法(试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拟引进的优秀人才。

(二)非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向相关学科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统一上报。

(三)申报人员应在近3年内(202271日—2025630日)且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业绩突出,表现优秀。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831日—91  个人向所在部门提交《校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92日—12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按文件精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应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表现进行考核,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进行聘任投票、确定人选,并对应聘材料进行公示。

3917-19日,部门将申请人《岗位申请表》、《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附件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附件3)、《岗位表决汇总表》(附件4)、《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5)与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wzhou@sspu.edu.cn

三、聘期及待遇

聘期为20251231日至20291231日,聘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联系人:周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5021601250217813


人事处

                          2025626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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