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哲社办公室开展“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设立一批研究选题作为参考。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积累按题申报。

2.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设计要结合现阶段地方志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化对基本规律的认识;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3.鼓励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历史研究,着力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实践突破。

4.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10万元。课题正式立项即拨付60%研究经费,剩余40%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差别化拨付。

、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或工作经历,具备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4日,研究初稿需于2026年10月9日完成提交。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1)最终成果:研究报告(书稿)定稿。(2)阶段性成果:召开开题及阶段性成果推进小型研讨会信息稿。申报人发表或出版课题成果,须标注课题信息。

、工作安排

1.申请人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或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申请书》。

2.各二级单位请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地方志研究专项课题”字样,纸质版《申请书》请10月8日上午交至综合楼科研处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研究选题

2.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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