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供稿:工会、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6号)设立“职工创新成果奖”的精神,按照《上海市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要点》(沪工总发〔2025〕14号)部署,现就开展第四届“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高水平且具有职工自身价值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通过实践创造的具有较高水平、体现一线特色和职工自身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

聚焦创新创效,创新成果已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聚焦重点产业,持续关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四大新赛道和五大未来产业的创新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关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高新区、“大零号湾”等重点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的职工创新项目,注重挖掘非公企业的职工创新项目。

具体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奖励办法

“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60个、优秀创新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和《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打印好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相关附件材料交至科研处,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qhuang@sspu.edu.cn。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11:00。

校内联系人:黄俊奇,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第四届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通知.pdf

附件2: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3: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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