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2. 资助额度:“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3. 限额申报:我校此次名额为1+1(思想政治类)项。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4. 学校遴选:请各二级单位于8月4日11:00(星期三)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和《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至kyjh@sspu.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公示,遴选初定于8月6日进行,请申请人准备10-15分钟PPT,届时科研处将单独通知。
5. 上级遴选: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欣,李霞,电话:50217734,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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