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点合作地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方向1.新疆地区合成生物产业升级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生物大发酵生产方式的优化升级研究,为当地龙头企业开发工艺改造和动态优化技术,建立易操作、易维护、高稳定性的实时人工智能生产工艺调控与质量预测系统。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须提供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附件2)

 方向2.西藏地区高产优质抗逆种质资源创制与示范应用

  方向3.云南地区特色功能型花卉新种质创制与示范应用

  方向4.青海地区盐湖卤水中锂的高效分离提取研究及示范应用

  专题二、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聚焦合作地区及上海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开展技术协同攻关,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及跨区域示范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合作地区、合作领域详见附件1。

考核指标:

所申报项目需完成的考核指标应包含以下3项中至少2项,且成效可量化考核。

1.技术效益指标:侧重在解决当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技术创新难题等方面的成效。

2.经济效益指标:侧重在投入产出比、推广前景、预期效益等对经济和产业发展影响方面的成效。

3.社会效益指标:侧重在解决人民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瓶颈问题方面的成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须提供“推荐函”(附件2),其中,与对口地区(附件1)合作项目可由当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与其他地区合作项目应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

  专题三、能力提升与需求挖掘

研究目标:围绕有关地区创新发展需求,提升当地科技创新综合实力。

合作区域:对口地区(附件1)

研究内容:在对口地区开展相关领域适宜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挖掘当地创新发展技术需求并提出跨区域协同创新建议方案。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为对口地区培养技术或科研管理类人员不少于40人次;结合工作实际,挖掘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需求不少于2项,并形成建议报告。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市派驻对口地区在任驻外干部(一年期及以上),且自项目申报之日起,驻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深入一线为当地相关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2.须提供上海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联络组)或本市市级组织部门推荐材料(附件3)。

 二、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我校学校代码为42502641-7);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学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16:30。

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23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技术合同,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须上传提交。

科研处

2024年11月6日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点合作地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方向1.新疆地区合成生物产业升级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生物大发酵生产方式的优化升级研究,为当地龙头企业开发工艺改造和动态优化技术,建立易操作、易维护、高稳定性的实时人工智能生产工艺调控与质量预测系统。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须提供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附件2)

  

 方向2.西藏地区高产优质抗逆种质资源创制与示范应用

  方向3.云南地区特色功能型花卉新种质创制与示范应用

  方向4.青海地区盐湖卤水中锂的高效分离提取研究及示范应用

  

  专题二、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聚焦合作地区及上海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开展技术协同攻关,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及跨区域示范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合作地区、合作领域详见附件1。

  考核指标:

  所申报项目需完成的考核指标应包含以下3项中至少2项,且成效可量化考核。

1.技术效益指标:侧重在解决当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技术创新难题等方面的成效。

2.经济效益指标:侧重在投入产出比、推广前景、预期效益等对经济和产业发展影响方面的成效。

3.社会效益指标:侧重在解决人民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瓶颈问题方面的成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须提供“推荐函”(附件2),其中,与对口地区(附件1)合作项目可由当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与其他地区合作项目应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

  

  专题三、能力提升与需求挖掘

  研究目标:围绕有关地区创新发展需求,提升当地科技创新综合实力。

  合作区域:对口地区(附件1)

  研究内容:在对口地区开展相关领域适宜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挖掘当地创新发展技术需求并提出跨区域协同创新建议方案。

  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为对口地区培养技术或科研管理类人员不少于40人次;结合工作实际,挖掘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需求不少于2项,并形成建议报告。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市派驻对口地区在任驻外干部(一年期及以上),且自项目申报之日起,驻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深入一线为当地相关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2.须提供上海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联络组)或本市市级组织部门推荐材料(附件3)。

 二、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我校学校代码为42502641-7);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学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16:30

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23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技术合同,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须上传提交。

  

    科研处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  1.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合作地区及合作领域一览表.pdf

·  2.关于推荐申报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函.docx

·  3.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能力提升与需求挖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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