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23〕253号)、《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人〔2012〕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高教研究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我校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理我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程序:本校高校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本市各高校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应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内,并应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所申报的研究领域相一致。当年将达退休年龄者,不宜申报。申报人经所在部门同意,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内容详见附件中《上海高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细则》。
三、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人填写有关评议材料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议费用: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费,每套材料600元,共1800元;评议组综合评议费(含面试答辩费),每位申报人员800元。
联系人:周振武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