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在暑假前,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及前期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实验室安全风险勘查报告,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平台。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三、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暑假期间需开放的实验室应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并贴好封条。
2.指导教师须加强暑期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学生熟悉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并落实暑假实验学生签署《安全承诺书(学生版)》。签署后的承诺书由学院统一留存归档。
3.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和过夜实验,实验室使用一般不超过晚上八时。如确需安排,须事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强电等高风险实验操作时,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指导;开展过夜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同时在场值守。
4.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实验要求规范操作。实验进行中必须有人值守。禁止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或从事与实验无关活动,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气源,清理实验台面。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
四、加强危险源管理
1.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所涉及的化学品、气瓶、射线设备、激光设备、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各类危险源,制定和配套相适应的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2.涉化实验室应配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按要求分类存放,易制毒、易制爆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实验危险废弃物(尤其是化学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生活污水管道。气瓶(钢瓶)应远离热源、避免暴晒,须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防倾倒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激光、强磁、机加工、高温高压和特种设备等各类特殊设备均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张贴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使用人员准入要求,以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改造、搬迁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等项目的相关单位,要细化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特别是危化品)的安全妥善存储。
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针对暑假期间雷电、台风、暴雨等频发的灾害性天气,各单位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所属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八、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6月25日前,通过“实验室管理系统-假期开放管理”平台上报本单位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综合情况,并同步上传《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暑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附件2)及《安全承诺书(学院版)》(附件3)的盖章扫描件。所有材料收集齐全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向保卫处报备。
联系电话: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0211278 保卫处5021497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