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供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防范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分解到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在放假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高风险设备、设施、材料等重要危险源,以及冬天防寒防冻措施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定人、定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闭环”。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暂停实验室运行,解决相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系统”备查。

三、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管理要求

1.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需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橱。

2.寒假留校实验学生要专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明确安全事项、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要求,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3.寒假留校实验学生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规范实验操作;各学院须签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4.实验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在实验过程中规范操作、做好防护、加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或从事无关活动,非实验人员不得入内。

5.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或过夜实验。因科研等工作确需开展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项目导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现场指导,全面把控实验安全。

6.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射线设备、激光设备、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各类高风险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后再离开。

7.应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1月9日前,在“实验室管理系统”的“假期开放管理”平台上,上报本单位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综合情况,同步上传《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附件2)及《安全责任书》(附件3)等材料。所有材料收集完毕后,将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向保卫处进行报备。

联系电话:保卫处5021497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0211278


附件1 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 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docx

附件3 安全责任书(学院版).docx

附件4 安全承诺书(学生版).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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